一、办理复制委托书。
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只读光盘要在复制加工前要由指定部门对节目内容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登记版号、出具复制委托书方可生产。
非电子出版物(CD、VCD、DVD-Video)加工应到客户委托出版发行的音像出版社办理“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
电子出版物(CD-ROM、DVD-ROM)到客户委托出版发行的电子音像出版社办理“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
非买品复制委托书到当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办理。
出口加工光盘生产前要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备案。出口时要到海关办理清关查验手续。
云成可协助客户办理以上手续。
表格中列明了光盘加工前,客户要提供的版权方面的资料:
境内赠送光盘:
1.企业版权证明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云成公司生产加工光盘的复制申请书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境内销售光盘:
1.“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或“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出口加工光盘:
1.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备案材料
2.企业版权证明加盖公章
3.企业委托云成公司生产加工光盘的复制申请书加盖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6.所涉及的进出口合同或加工合同
二、客户提供的资料与生产步骤之间的关系:
提供资料 |
生产步骤 |
想法、素材 |
节目制作 > 压缩 > 母盘 > 压片,
盘面设计 > 输出菲林 > 印刷,
包装设计 > 包装物采购 > 包装, |
母带、设计文档 |
压缩 > 母盘 > 压片,
输出菲林 > 印刷,
包装物采购 > 包装, |
有效节目源、菲林、包装物 |
母盘 > 压片 > 印刷 > 包装 |
母盘、菲林、裸包 |
压片 > 印刷 |
三、付款方式:
由于光盘加工是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属于按样定制而不是象大多数产品(如日用品甚至房屋家具)一样先产后销;光盘内容还有知识产权,生产企业不能将某一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拒收的货物转卖他人,所以,在支付方式上一般采取预付( 30-50% ),验收交付时支付余款的付款方式。
“节目制作”、“压缩”、“包装与盘面设计”、“包装物采购”的价格根据客户的要求不同差异很大,所以一定要事先确认好您的需求问清价格。
四、菲林制作:
光盘面印刷所需菲林和纸张印刷菲林不同,不太了解情况的菲林输出公司常常在出片时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既浪费时间也增加费用。云成建议您在不太熟悉出片要求的时候委托我们输出菲林。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在您提供设计文档或菲林的同时,一定要提供与图片对应的打样(色彩和文字最好与您需要印刷的颜色和文字一致)或另存一张 PDF 格式文件,以便我们在印刷前校对文字和图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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